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,发挥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作用,全面推进企业自主创新,加快杭州市创新型城市和美丽杭州建设。根据《关于建设创新型试点(示范)企业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杭政办函〔2010〕270号)的要求,在企业自愿申报、各区县(市)推荐、专家评审的基础上,经研究,认定“浙江托普仪器有限公司”等54家企业为杭州市第六批创新型试点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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